(资料图)
公开捐赠的捐赠人有穷困抗辩权。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标签:
公开捐赠的捐赠人有穷困抗辩权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粤开宏观:PPI预计开启新一轮上行周期,预计2024年下半年转正
9月1日起统一加装电梯?老小区迎国家新政,央媒透露“新方案”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这场培训很“有料”
维他奶股价
桂阳县林业局与湖南桂阳舂陵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开展联合执法巡护工作
山西因灾停课学校全部复学
追忆因公牺牲的福州市公安局局长潘东升:“天塌了我给你顶着”